原本公布延到今年的3/1才開始實施
2/5時又公布目前無限期延後實施
關於泰國簽證這東西,至從上次試圖想要把簽證業務委外給代辦中心VFS後,最近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又有新的動作。
原本以為從11/30開始,泰國簽證會轉變為EVISA,想說何樂不為,不用親自跑到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也不錯。
結果不是呀不是呀,誤會大了,從11/30號開始,泰國簽證申請變得很複雜,目前看來很像是美國非移民簽證B1/B2的那一種作法。
原本公布延到今年的3/1才開始實施
2/5時又公布目前無限期延後實施
關於泰國簽證這東西,至從上次試圖想要把簽證業務委外給代辦中心VFS後,最近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又有新的動作。
原本以為從11/30開始,泰國簽證會轉變為EVISA,想說何樂不為,不用親自跑到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也不錯。
結果不是呀不是呀,誤會大了,從11/30號開始,泰國簽證申請變得很複雜,目前看來很像是美國非移民簽證B1/B2的那一種作法。
其實很少人辦理汶萊簽證,因為汶萊可以落地簽。上外交部的網頁可以看到 「汶萊政府予我國人落地簽證待遇,國人在入境汶萊時申請,需繳交20元汶幣」(在辦事處又看到是25元汶幣) 的訊息
然後都沒有提到台灣可以先辦理汶萊簽證的訊息,感覺因為落地簽太方便,連外交部都不想提「台灣也可以辦理汶萊簽證」這件事情。而且看過去汶萊的人提到落地簽的經驗,多半都說沒需要等很久,就10分鐘左右,所以其實可以自由選擇辦理落地簽或是台灣先辦好。因為不用本人親自去辦,所以委託旅行社送也可以,就不用跑那麼多趟了。
印度簽證有兩種,一種是「傳統的紙本實體簽證」,在台北這邊送件,由印度台北協會審件。
另外一種是「電子簽證」,全部都線上作業,然後由印度那邊的簽證人員審件。
印度電子簽證送件方式請參考這一篇
➪ ➪ ➪ 印度電子簽證辦理全攻略
傳統簽證的種類有很多,總共有16種,通常比較常見的有觀光TOURIST 及 商務BUSINESS 兩種
► 傳統觀光簽證可以辦理一年到五年多次,每次入境印度可以停留90天。
► 傳統商務簽證也是可以辦理一年到五年多次,每次入境印度可以停留180天以下。
(請特別注意,傳統印度簽證於效期期滿前必須出境,並非是以入境日簽證是否有效來計算)
但委託送件目前僅能代送一年多次的部分,如果需要辦理五年的簽證,除了文件的準備上面會比較麻煩外,還須要本人親自去面試歐。
通常最長可以申請五年的簽證,但聽到大家下證的結果都是只有核准四年,費用NT6600
如果我說,中華民國護照可說是在準備文件上面最容易出錯的證件,收件狀況也最多的簽證,很多人應該會覺得很扯,但實際上真得是這樣沒錯,因為在辦理護照的時候,男生與女生的文件不一樣,滿14歲未滿14歲文件不一樣,當兵了未當兵文件不一樣,離婚了沒有離婚文件也不一樣。
所以當有人打電話來問辦理護照需要哪些文件的時候,我都先要身家調查。首先要問是男生是女生?是大人還是小朋友?是否已經有辦理過護照?如果是小朋友的話,他滿14歲了嗎?他父母離異嗎?他的監護人是父親還是母親?是大人的話,他已經退役了嗎?還是沒有當兵?如果當過兵了,他的身分證有換證嗎?還是他有退伍令?他目前是現役軍人?是否有軍人證?有沒有改過名子?
看到那麼多問題是不是都已經暈了。哈哈哈。
因為每個狀況不一樣,所需文件也會不同,甚至費用也會不一樣,所以與其給客人一大堆文件叫客人自己看,不如先幫客人確認他的身分狀態,再告訴他所需文件,結果有些客人不太清楚狀況,或者是覺得聽到一大串有點不耐煩,反而開始碎碎念。
也因為外交部就可以辦理護照,大部分的人都可以很輕易的自己去辦理證件,所以價格被壓得很低。當然還是有很多人無法親自跑兩趟外交部去辦證,就直接交給旅行社辦理,輕鬆愜意。可是對我來說最怕的就是護照,因為護照收件的時候問題真的最多最多。
比起奧客我更怕的是瘋客人,奧客會跟你凹很多東西,你給他就成交,不給他大不了不成交,但是瘋掉的客人更可怕,而且我覺得人數還不斷新增中,真的是太可怕了。
在辦理台胞證的時候會常遇到的瞎問題就是
「小姐,你幹嘛亂改我的名子」
我跟你說我真的沒有那麼無聊,去竄改你的名子。
因為做了這一行我才發現,很多人不知道中文有分成兩種,一種是繁體字,也就是我們使用的這一種,另外一種是簡體字,也就是中國大陸在使用的文字,如果要去中國大陸要辦台胞證,當然台胞證上面會是簡體字,這對大部分人來說是常識。但對於瘋瘋的客人,他們會覺得名子被大陸政府或者是我竄改了,結果收到台胞證就開始大鬧。
「小姐,我的名子是李X傑。為什麼證件發下來,就變成李X杰」
耐心解釋,因為有簡體字繁體字的關係,所以會有變化,杰是傑的簡體字,當你辦台胞證的時候,因為這是中國大陸核發的證件,自然會用簡體字,這是很正常的不需要驚慌。
結果客人就開始挑剔,那...........
「為什麼,李沒有變,X沒有變,他就專改我的傑,我覺得你們辦錯了,我要求重新辦證。」
這.......................